作者: 时间:2022-11-21 点击数:
根据《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(嘉院教字【2022】9号)文件要求,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术成果,成果达到管理办法第九章规定的,可以申请成果转换毕业设计(论文)。经学生申报、专业推荐、学院审核同意5名学生的在校成果转换为2023届毕业设计(论文)。(名单详见附件)
公示期: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3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。联系电话:83646659。
银河8366cc教务办
2022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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